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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4日

1. 目的   

规范质量管理部QC微生物检验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限。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部微生物检验岗位的工作职责。   

3. 内容   

3.1. 工作岗位名称:微生物检验岗位。   

3.2. 直接主管:QC主任   

3.3. 下属岗位:无   

3.4. 岗位性质:负责对进厂物料、出厂成品及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进行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等项目的检验,车间、取样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环境监测中微生物监测等。   

3.5. 权限:有权拒绝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有权拒绝未接受仪器操作培训的人员使用所属本室仪器。 

3.6. 工作要求   

3.6.1. 熟悉质检工作流程,熟悉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3.6.2. 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校正和维护管理规程。   

3.6.3. 具备高度责任心及严谨认真诚实的工作态度。   

3.6.4. 经过微生物限度检查培训的人员或相关经验中专以上毕业。   

3.7. 工作内容  

3.7.1. 按规定对进厂物料、出厂成品及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进行微生物限度、或无菌、或细菌内毒素等项目的检验,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报告单。   

3.7.2. 对相关的检验仪器进行管理、校正和维护。

3.7.3. 负责外来小样、退回、留样品等样品进行微生物指标检验,依照规定对重点留样成品需要进行稳定性考查的微生物指标进行检验,并填写稳定性考查记录。   

3.7.4. 负责对工艺用水定期抽样,及对微生物检验指标检验,填写水质检验记录。  

3.7.5. 负责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取样。   

3.7.6. 负责包装材料的取样及检验工作。   

3.7.7. 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对车间的环境监测中微生物测试指标进行监测,负责对取样室(车)、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内的环境进行监测。   

3.7.8. 完成上级主管所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   

3.7.9. 完成上司交代的其它工作任务。   

3.8. 责任   

3.8.1. 对出具的检验结果准确可靠负责。   

3.8.2. 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检验任务负责。   

3.8.3. 对仪器的正常运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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