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保障健康全国战略 | |||||
|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听取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提出,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饶克勤认为,这一改革方案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健康的高度重视,顺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体现了国务院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要求。 “推进健康全国建设,需要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有主管部门牵头贯彻落实、组织实施。”饶克勤说,从职能来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为实施健康全国战略提供体制和组织保障,也有助于“大卫生” “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改革方案让人振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建,体现了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张涤说,把医疗服务、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融为一体,强调了未病先防的健康生活方式,不仅能缓解看病就医难问题,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
|||||
|
地址:北京丰台西局东街华源一里18号楼二层 邮箱:mishuchu9986@126.com 邮编:100071
培训咨询监督电话 010-52596050 转 6016 监督投诉电话:010-52596050转607 秘书处电话:010-52803990
网络技术信息中心:北京国钜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7B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089470 邮箱:contactus@cebta.org.cn
京ICP备10010770号-8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342号